余华与福克纳的小说创作比较研究
马 蔚
作者简介:马蔚,1993年生,内蒙古鄂尔多斯人,硕士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现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任教师,浙江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2023级博士研究生。
摘要:余华与福克纳都是先锋作家,在创作的前期他们都曾有过对文学的实验和探索。在大胆的文学实验中他们寻找着自我的创作原则,使现代文学的叙事艺术得到了充实。两位作家的创作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十分关注内心冲突,在创作中重视对时间的利用和创造,在处理与现实的关系上他们都找到一条表达自己的正确道路。对比余华与福克纳的作品,可以发现余华在对福克纳的借鉴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体系,在不断地学习中进行着自己的开拓和创新。
关键词:余华;福克纳;内心;现实;时间
福克纳是世界级的文学大师,他的作品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他在美国是一个有争议的作家,评论界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1949年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他的作品在我国的接受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过了一个曲折、持久的历程。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者对福克纳的作品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引进,并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和进展,这其中有文化、政治及时代等方面的因素。也正是因为福克纳的小说在美国本土和中国研究和接受的曲折和复杂状况,说明了福克纳小说的伟大和价值。其中,余华正是认识到福克纳小说价值的中国作家之一。余华对福克纳的阅读和借鉴使他在先锋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本文通过比较他们的作品,以期进一步了解余华在创作时所遇到的困境及他对创作的反思和调整。
一、丰富内心世界的呈现
余华的写作是伴随着他的阅读而开始的,阅读成为他创作启示的重要来源。正如他自己所言“我一直在强调,任何一个作家首先都是一个读者,一个好的读者才能成为一个好的作家,这是非常重要的。”[1]183诚然,阅读对于所有的作家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于余华更是如此。在孜孜不倦地阅读中,余华逐渐从读者转变为作者。文革时期以暴露和揭发为目的的文字和图画是他最早接触的“文学”。在那时,那个懵懂的少年产生了对文学的兴趣,文学的种子在他的心里悄悄地发芽了。新时期到来后,各种书籍被介绍到中国。经历了文革的“书荒”后,包括余华在内的一大批文学爱好者如饥似渴地阅读文学经典。在阅读经典的过程中,余华邂逅了对他产生重要影响的文学领路人——福克纳。
余华和福克纳前期的一些作品都笼罩在暴力下,充满着悲剧气氛,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揭示着现实世界的荒诞。他们都是以实验的姿态进行写作,福克纳深受乔伊斯、爱略特等人为代表的现代派文艺思潮的影响,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在福克纳的一个著名短篇《沃许》中,他不动声色地叙述展现了沃许丰富的内心世界。“他想,‘我几乎都能听见那些话。沃许·琼斯总算把老赛德潘弄住了。这花了他二十年,可他总算办到了。’”[2]233这是六十岁高龄的赛德潘使沃许十五岁的外孙女怀孕后,在周围人议论他们三人时,沃许的内心独白。沃许是一个连黑人都看不起的穷白人,但他也有他的骄傲和自尊。在福克纳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沃许内心的悲痛、愤怒和绝望。在沃许将赛德潘杀死后,他表现得和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异常,表面看来非常冷静。福克纳的叙述很简单,那就是结合人物的处境描写他麻木不仁的存在状态,而不是去揣测其内心。他描写了沃许麻木地看着美国南方的阳光、尘土和血迹,将他杀人后既害怕又无奈的心理准确地呈现了出来。在读了这篇小说后,余华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害怕心理描写了,我知道真正的心理描写其实就是没有心理。”[3]88他十分认同福克纳描写心理时的处理方式,也认识到心理描写并不一定就是描写人物的内心。当人物的内心动荡不安时是表达不清楚的,这时应采取间接的方式,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反衬其内心。
《殉葬》是福克纳描写的有关印第安人的一个古老殉葬习俗的故事:头人死后,他的贴身奴仆和生前使唤的牲畜都要被杀死,成为他的陪葬品。故事中,头人伊赛梯贝哈的贴身黑奴在他临死时逃跑了,在他跑了六天以后还是被抓住了,“过了半夜,那黑人的声音把大家都吵醒了。他大声嚷嚷,自言自语,尖利突兀的一声声不绝地从黑暗里传来,闹了好一阵才沉寂下去。”[2]233在人物需要心理描写的时候,善于表达内心的福克纳没有直接描述黑人的内心活动,而是去表现人物的言行。这种间接的方式是以外在来表现内在,以人物的外观直击其内心,比直接的内部描写更具张力,这正是福克纳的高明之处。对比余华的作品,在《活着》中,当凤霞被送走时,一个十二三岁不会说话的女孩的心理如何表现?余华这样写道:“当家珍给她换上一件水红颜色的衣服时,她不再看我,低着头让家珍给她穿上衣服,那是家珍用过去的旗袍改做的。家珍给她扣纽扣时,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滴在自己腿上。”[4]71这段描写准确的表现了一个小女孩被自己的父母送人时那种无法反抗却又极度伤心的情景,其中弥漫的绝望和痛苦显而易见。余华这种通过描写人物的神态(外在)来反衬其心理(内在)的表现手法与福克纳如出一辙。
福克纳和余华都关注内心,所不同的是福克纳更多的是在作品中展现人物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余华则是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来建构他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被看做是余华的成名作,这篇作品打破了此前文学的写实手法,借鉴卡夫卡小说中所体现的表现主义倾向,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创新。这部作品在描写与叙述的时候,关注的不是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而是自己内心对世界的感受。小说中充满了细腻的感觉,如其中对马路的描写“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5]33;对胡须的想象“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5]33从那以后余华开始关注人的内心世界,书写人的现实生存境遇。撕开温情脉脉的面纱,余华看到了被日常秩序所包装过的现实和生活中人性的异化,对所谓人性善、人性美、人道主义产生怀疑和绝望。余华认为先前的那种文学观念并不能真实的表达现实,相反,之前的文学观深深地牵制了他的思想和创作。关于这种束缚,余华曾经谈到:“我承认自己所有的思考都从常识出发,一九八六年以前的所有思考都只是在常识之间游荡,我使用的是大众肯定的思维方式,但是那一年的某一个思考突然脱离了常识的围困。”[6]166那个脱离常识的思考引发了余华对常识和经验的怀疑,从而开始了有关真实性问题的思索。他认识到“生活是不真实的,生活事实上是真假杂糅和鱼目混珠……生活只有脱离我们的意志独立存在时,它的真实才切实可信。而人的意志一旦投入生活,诚然生活中某些事实可以让人明白一些什么,但上当受骗的可能也同时呈现了。”[6]168于是他开始采用一种虚伪的形式,在那里一切常识提供的价值都岌岌可危,一切旧有的事物都将获得新的意义。
受外国文学的启发,余华对现实的存在进行质疑,从而走向个体的内心世界,将个体精神作为真实的基础,把个体的精神感受、内心体验作为认识世界的途径。他认为“对于任何个体来说,真实存在的只能是他的精神。”[6]168余华在此强调的是自我对世界的感知,他认为生活的真实只存在于个体自我的主观世界中,小说只有表现这种主观感知,而不是外在的所谓“客观真理”,才具有真实性可言。这与现实主义的文学传统大相径庭,余华的这种表达是对传统的反叛,在1986年写完《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他就预感到“一种全新的写作姿态即将确立”。此后,余华放弃了对生活表面现象的描摹,转而追求精神上的真实。他的“真实观”充满了主观化、个人化色彩,非常接近卡夫卡所推崇的“心灵真实”。余华虽然舍弃了传统文学的真实观,但他所呈现的精神真实,则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
二、从残酷到美好的人性揭示
余华与福克纳在他们进行文学实验的创作前期,都曾有过对现实的不满和愤怒,有过对暴力和人性恶的描写。福克纳从《沙多里斯》开始,以家乡奥克斯福为原型建构了自己的文学王国——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他对自己家乡的情感是复杂的,他以南方曾经的辉煌为荣,但也看到了南方所存在的种族歧视、种族压迫、蓄奴贩奴等种种不合理现象和种植园主的腐败、残酷和非人性的一面,而正是这些旧秩序的存在导致了南方后来的衰落。在作品中福克纳充分运用现代派手法来展示人性泯灭和种族歧视下的种种残酷现实。《殉葬》反映了印第安人在白人的影响下对黑人的奴役和压迫。作者不仅批判了蓄奴制的残酷,也对印第安人的殉葬旧俗进行了激烈的嘲讽。《干旱的九月》是对种族歧视的批判和讽刺。与此同时,他的作品也反映了金钱文明和实力主义冲击下庄园主后裔的没落以及种植园经济走向破产的必然命运,对美国南方的历史和现实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先锋时期余华迷上了暴力,他对现实的荒诞和人性的卑劣进行了无情地解剖与展示,从而形成了评论家们所说的“暴力血腥”美学。在《死亡叙述》中,余华使用大量现实性和想象性的细节,以极其感官化的方式叙述死亡的过程,展现出一个鲜血淋漓的死亡画面,让人不堪忍受。《现实一种》是对家庭神话的一种解构,小说里显示出人性中文明的一面远远抵挡不住其愚蠢和野蛮的一面,后者略受诱惑就一触即发,而一旦引发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产生连锁反应,,直到将双方都毁灭殆尽。《四月三日事件》采用了非理性和非常态的写作思维与手法,以心理的描写为侧重点,使故事情节有几分诡异和离奇的色彩。我们在作者营造的这样一种压抑的氛围中可以感受到人内心深处潜藏的弱点和社会现实阴暗的一面。
对余华来说,暴力的写作使他心力交瘁。无论从当时的文坛现状还是自身的发展来看,暴力写作显然不是长久之计。要想摆脱这种写作模式,必须从先前的写作经验中突围出来,寻找一条新的适合自己的道路。如前所述,余华是一个非常注重阅读和学习的作家,在对经典的阅读中他不断地汲取文学养分,使自己的写作更加完善。在阅读中他发现福克纳对现实的处理值得借鉴,余华说“也有这样的作家,一生都在解决自我与现实的紧张关系,福克纳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他找到了一条温和的途径,他描写中间状态的事物,同时包容了美好与丑恶,他将美国南方的现实放到了历史和人文精神之中,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现实,因为它连接了过去和将来。”[4]2在与现实的对抗中,福克纳最终找到了与现实和解的途径——在人文关怀中看待历史和现实,这使余华深受启发。福克纳在诺贝尔文学奖演说中曾说:“人是不朽的,并非在生物中唯独他留有绵延不绝的声音,而是人有灵魂,有能够怜悯、牺牲和耐劳的精神。诗人和作家的职责就在于写出这些东西。”[7]255福克纳认为作家应该看到人所具有的价值,并向人们展示人身上所具有的高尚品质。这是在创作了大量作品后,他对写作的感悟和理解。尽管福克纳在创作的前期与现实的关系并不和谐。他但最终认识到文学应该激励人心、给人希望。福克纳认为写作的目的就在于:“振奋人心,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7]255
受福克纳作品的启发,余华的文学观和创作理念有所转变。他认识到文学不是暴露和批判,而应该是向人们呈现高尚的人格以及人存在的价值。在他后期的作品中,无论是福贵还是许三观都让我们看到了人所具有的强大力量,这种力量使他们度过并战胜了一切困难,同时也使作品的意蕴更加丰富。相较于之前的创作,这是一次适时的调整和伟大的突破。余华80年代的作品过于沉迷于寓言式、感觉化的写作,话语游戏过于泛滥、叙事套路复杂难解,造成了意义表达上的含混和阅读的晦涩。小说人物只是作为道具而存在,不具有人的属性和特征,如在《世事如烟》中他用数字来代替具体的人。到了90年代余华在写第一部长篇《在细雨中呼喊》时,情况有所不同,他意识到写作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理解人物的过程,人物的声音不应该被创作者所掩盖。余华不再置身事外以局外人的眼光来窥视他的人物,而是给予了他们应有的尊重和理解。他开始用真诚的眼光关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群,展示他们在生存中的无奈、挣扎和反抗,从而赋予了作品一定的现实意蕴。
三、不断探索的时间艺术
余华曾说:“文学作品中最迷人的是一些可能并不明显的对时间的处理。”①在现实中,时间以不可逆的方式不断向前。四季轮回、草木枯荣、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也是时间流逝的结果。一个人真正拥有的时间不过百年,谁都无法避免百年后必然灭亡的结果。时间的运行及规律在现实中我们是无法阻挡的,但文学的存在使我们拥有了改写甚至创造时间的能力。尤其在现代小说家那里,时间往往被加以技巧性的运用,并散发出迷人的魅力。
伯格森将时间纳入现代视野,并将时间划分为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物理时间是我们在生活中所采用的度量时间,它从过去走向现在并不断前进,是用以衡量人或事物存在长度的数量概念。心理时间即感知时间,是表示生命深度与广度的质量概念,伯格森认为这是真正的时间。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绵延”的概念。伯格森直觉主义的绵延学说为意识流创作手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并对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创作和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自己的时间观,福克纳承认:“事实上,我很赞同伯格森的绵延学说。时间里只有现在,我把过去与将来都包含在其中,我认为艺术家可以对时间进行塑造。”[8]70福克纳的作品是对伯格森时间理论的实践,他让时间随人物的感觉和心理而转换,在人物的心理层面实现了对时空的任意调控。
福克纳在写作中对时间进行了极富创造性的实验。萨特对此有过一个著名的的评论:“福克纳看到的世界可以用一个坐在敞篷车里往后看的人所看到的来比拟……在这里,过去获得了一种超现实的性质;它的轮廓是明确的,清晰和不变易的。”[7]161萨特认为福克纳的小说是“向后看的”。福克纳“向后看”的历史观与伯格森的记忆论有某种相似性性,伯格森强调记忆的作用,因为“绵延尤其是在记忆中表现出来,……在记忆中过去残留于现在。”[9]352福克纳的大部分小说应证了这一说法。他将人物的心理时间凌驾于物理时间之上,把时间变得碎片化,同时时间的线性被打破,时间在可逆的循环往复中自由穿梭,成为可操纵的对象。这种叙事方式主要是通过“时间倒错”来实现,当叙事时间与故事时间不吻合,就产生了“时间倒错”。福克纳小说中的“时间倒错”现象频繁出现,不论是长篇代表作《喧哗与骚动》,还是短篇代表作《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时间成为他叙述的动力和方式,以倒错的时间结构文本,展现了人物凌乱的心理时间和对逝去时间的追忆。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描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以后,南方贵族世家格里尔森家族的没落。爱米丽小姐出身高贵,年轻时他父亲因为门第的偏见拒绝了所有向她示爱的男子。父亲逝世后,她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那个人却没有迎娶她的打算,于是她将那人毒死。从此,爱米丽与世隔绝,并与死尸度过了几十年光景直到逝世。小说在叙述时将不同的时间交叉在一起,形成时间的倒错。小说的故事可以归纳为八件事,按照叙事时间依次标为A、B、C、D、E、F、G、H。
A.爱米丽过世,全镇人去送葬。
B.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要求爱米丽交税但遭到回绝。
C.爱米丽家发出了难闻的气味,法官派人在她家地窖那里撒石灰。
D.爱米丽父亲去世。
E.荷默·伯隆来到镇上,不久与爱米丽相爱。
F.爱米丽买砒霜;爱米丽买全套男人用品;伯隆离开本城又回来最后失踪。
G.爱米丽发胖,头发灰白;爱米丽教授彩绘课。
H.爱米丽逝世,她家楼上有一个房间被撬开,床上躺着伯隆的尸体,旁边枕头上有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以上的A、B、C、D、E、F、G、H各显示了叙述中依次出现的时间,但这显然不是故事发生的时间,故事时间的顺序应该是D、E、F、C、G、B、A、H。在小说中,福克纳对时间的处理非常隐晦,仅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是1894年,其它的时间全用“三十年前”“约六七年”“三十出头”“四十左右”等这些表示时间范围的词所替代。他用这些时间组织起爱米丽各个时期的生活,贯穿了她的一生。这些时间并不按正常的逻辑顺序出现,而是在小说中随意穿梭、跳跃。初次阅读我们可能无法理解小说文本,经过一番推敲和整理,故事逐渐变得清晰和完整起来。福克纳对时间的操控是他进行文学实验的手段之一,这种手段也体现在他的其它作品中。《喧哗与骚动》的讲述由过去时贯穿始终。福克纳让班吉、昆丁、杰生三兄弟各自讲述与自己有关的事,他们三个所说的事件有些是重合的,最后以迪尔西为中心用第三人称补充、说明前面发生的事。小说将这四个独立的片段并置在一起,通过前后穿插的叙述方式,打破时空的局限,使主人公们那些混乱、无序和孤立的回想与意识活动交织成一幕幕生动鲜活的景象。这四个部分结构上互为独立,内容和时间上交叉联系。福克纳由内到外,先描绘人物的内部世界,最后再展示人物所在的外部世界。从而对美国南方种植园经济的瓦解、工业文明的到来对庄园主家族带来的动乱和给人物造成的思想混乱进行了准确而深刻的揭示。
在创作中时间同样引起了余华的关注和思考。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的影子。他借鉴了福克纳对时间的表现方式,将文本的叙事时间与故事时间颠倒、错位,形成时间的迷宫。《此文献给少女杨柳》从题目上看与福克纳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非常相似,余华在叙述上使用时间重叠、错位等方式使故事变得复杂难解、似真似幻。文中的“我”与外乡人是同一个人,外乡人是十年后的“我”,十年后两个“我”(自己)在同一时空相遇,在对话中外乡人想起了心中的少女,“我”心中的少女是外乡人的妻子杨柳,她究竟是死于车祸还是白血病,我们不得而知。文中的谭良和沈良很可能也是同一个人,沈良对谭良的经历非常熟悉,并且知道一些细节。如他对外乡人说谭良当初用一种变化多端的几何图形埋下了十颗炸弹,再有一颗爆炸就可以判断出最后一颗的位置。谭良作为国民 党高级军官,埋炸弹和炸弹的位置属于军事机密,一般不会对外人说,沈良却知道得一清二楚。现在炸弹还剩两颗,对此沈良说:“即使是谭良自己,也无法判断它们此刻所在的位置了。毕竟三十九年过去了。”[10]340这句话更像是谭良说的,却由沈良之口说了出来。文中的时间使故事具有了多种可能性,这些可能性既成立又不成立,时间让同一个人物面对面交流,但相同的时间发生在同一个人物身上的事件却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时间把一切融合在现实与想象之间,真实与虚幻并存,充满了不确定性。对此余华曾说:“当我们把这个过去世界的一些事实,通过时间的重新排列,如果能够同时排列出几种新的顺序关系(这是不成问题的),那么就将出现几种不同的新意义。”[6]174余华在大胆的先锋实验中,切断了时间的线索,使故事变得纷繁复杂,事件和人物都具有了多种可能性。
余华先锋时期的作品更多的是对小说叙事技巧的探索和实验。他借鉴福克纳的时间哲学在作品中进行时间技术的试验,还没有真正进入自己的时间体验,因而陷入了叙事美学的模仿。不可否认的是福克纳让时间成为美国南方时代更替的最好证明,时序倒错,使南方历史与南方现实交织起来,准确的表现了南方人对历史的留恋和南方种植园经济体制瓦解在人的内心所造成的喧哗与骚动。而余华的仿效是一种叙事的实验,时间只是作为一种叙述的工具而存在,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硬套在一起,读来生硬、晦涩,给人感觉很不自然。诚然,先锋时期的许多作家都是在外国文学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余华也是如此。对余华来说模仿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在模仿和学习中他不断地成为他自己。到了九十年代,《在细雨中呼喊》的出现说明了余华写作的转变。小说延续了以往作品中对时间的重组、变形、倒错,时间随人物的意识和感觉而随意跳跃,但这里的时间不再是纯粹的技术模仿和哲学思考的结果,而是把叙述时间和人物的生命体验有机地结合,用儿童的眼光审视着家里的每一个人,并从每个人的故事上牵扯出其他与之相关的众多人物,既反映了一个家庭分崩离析的过程,也折射出“文化荒原”时期人性的丑恶和人情的冷漠。小说以回忆的方式进行叙述,它的结构是对记忆中时间的感受。余华之前曾说通过记忆把一些过去的事实重新组合,将会出现几种新意义,他将这种排列称为记忆的逻辑。因而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对“记忆的逻辑”时间理论的一次具体实践。
此后的《活着》同样以追忆的方式写成,作品中的时间与人物的经历和故事本身非常契合。余华让福贵向一个人讲述着自己几十年前经历的往事,年老的福贵毫不避讳地讲述着他年轻时的浪荡和生活的变故给他造成的巨大伤害,主人公自己的口吻和回忆的方式确切的表现了福贵对活着的感受。小说深入人性本质的精神维度,完美地凸显了个体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 血记》中,余华将许玉兰三次在产台上生孩子的情节放在一起写,并描写了她生产时对孩子的父亲许三观的叫骂。每一段叫骂都发生在不同的时间,从生第一个孩子到第三个孩子,五年的时间在一连串的叫骂声中过去了,许玉兰生下了三个儿子。作者让时间以一种浓缩的方式延续,这是一种非常规的表达方式。余华曾说这种对时间的特殊处理方式是他的一个独创。纵观余华九十年代以来的这三部作品,他对时间的把握越来越灵活,在小说中时间不再是叙述的工具或手段,而是自然而然的融于人物的叙述中,并与小说所表达的主题思想完美契合。与先锋时期相比,余华实现了从学习到创造的转变,并不断寻找着表达自己的正确道路。
四、结语
余华与福克纳之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两人都是善于学习的作家,在创作的前期都曾进行过文学实验,最后都在借鉴别人的基础上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创作道路。他们都从自己的家乡出发来建构属于自己的文学大厦,将自己对故乡的爱恨情仇融于自身的创作之中。但是我们并不能简单的将福克纳和余华视为“地域性”作家,因为他们是用以小见大的方式从故乡那一片狭小的天地中寻找人类生存的普遍意义,从而揭示关于社会和人生的普遍真理。
注释
① 2018年4月11日,余华在浙师大现当代文学学科会议室与硕士研究生的课堂中,曾说文学作品中最迷人的是一些并不明显的对时间的处理,应该关注小说中一些不明显的地方。研究得更深入的话,去研究一些更不容易被别人所发现的东西,可能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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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
网站编辑:孙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