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在北京的时候,我的老朋友万之说他把瑞典文学史上的一部重要作品翻译成了中文,然后,我读到了《失忆》。
这是一部细致入微的书,里面的优美让我想起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里面的不安让我想起了弗洛伊德的《释梦》,里面时时出现的幽默让我想起了微笑。一个失忆者在滔滔不绝的讲述里(也是自言自语)寻找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痕迹:不可知的文件箱、一个新鲜的伤口、几个日期、一封信、一个地址、一份发言稿、旧日历等等生活的碎片,它们之间缺少值得信任的联结,而且这些碎片是否真实也是可疑的,但是这些碎片比失忆者更了解他自己,作者在写到一堆钥匙时说:“其中一把钥匙比我自己更知道我的底细。”
我的阅读过程十分奇妙,就像我离家时锁上了门,可是在路上突然询问自己锁门了没有?门没有锁上的念头就会逐渐控制我的思维,我会无休止地在门是否锁上的思维里挣扎。或者说我在记忆深处寻找某个名字或者某一件往事,当我觉得自己已经接近了的时候,有人在旁边说出了一个错误的名字或者错误的事件,我一下子又远离了。
我似乎读到了真相,接着又读到了怀疑;我似乎读到了肯定,接着又读到了否定。这样的感觉像是在读中国的历史:建立一个朝代,推翻一个朝代,再建立一个,再推翻一个,周而复始。
因此我要告诉大家,这不是一部用银行点钞机的方式可以阅读的书,而是一部应该用警察在作案现场采取指纹的方式来阅读的书。或者说不是用喝的方式来阅读的书,而应该是用品尝的方式来阅读的书。喝是迅速的,但是味觉是少量的; 品尝是慢条斯理的,但是味觉是无限的。
埃斯普马克似乎指出了人是失去语法的,而这个世界是被语法规定好的,世界对于人来说就是一个无法摆脱的困境。而语法,在这部书中意味着很多,是权力、是历史、是现实等等,糟糕的是它们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陷阱。这也是本文的主题,失忆的个人性和社会性。埃斯普马克的这部小说,既是观察自己的显微镜,也是观察社会的放大镜。
中国有句俗话叫抱着孩子找孩子。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焦急地寻找自己的孩子,她忘记了孩子就在自己的怀抱里,这是失忆的个人性; 所有看到这个抱着孩子找孩子母亲的人表现出了集体的视而不见时,这就是失忆的社会性了。
我应该马上回到文学。埃斯普马克比我年长30来岁,他和我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文化里,可是《失忆》像是闹钟一样唤醒了我一些沉睡中的记忆,有的甚至是拿到了死亡证书的记忆。我想这就是文学的意义,这也是我喜欢《失忆》的原因。
我在此举一个例子说明。书中的失忆者始终在寻找一个叫L 的妻子(也许仍然是一个临时妻子),失忆者几乎完全忘记了L的一切,但是,“我的感官记住了她的头发垂下的样子”。
女性的头发对我和埃斯普马克来说是同样的迷人。时尚杂志总是对女性的三围津津乐道,当然三围也不错。然而对于埃斯普马克和我这样的男人来说,女性头发的记忆比三围美好得多。我有一个真实的经历,我20来岁的时候,没有女朋友,当然也没有结婚,曾经在一个地方,我忘记是哪里了,只记得自己正在走上一个台阶,一个姑娘走下来,可能是有人叫她的名字,她急速转身时辫子飘扬起来了,辫梢从我脸上扫过,那个瞬间我的感官记住了她的辫梢,对于她的容貌和衣服的颜色,我一点也想不起来。这应该是我对女性最为美好的记忆之一,可是我竟然忘记了,毕竟30多年过去了。现在,埃斯普马克让这个美好的记忆回到我身旁。
谢谢你!埃斯普马克。
还有你,万之,我的老朋友,你的译文棒极了!20多年前你从北京坐上火车摇摇晃晃去了挪威,然后又去了瑞典,开始了你远离中文的漂泊生涯。可是读完中文版的《失忆》,让我觉得你一天也没有离开过中国,我怀疑你在遥远北欧的生活是你虚构出来的。
本文来源:文汇读书周报